使用技术要求 | 1.每亩按推荐剂量对水40-60升,混合均匀后叶面喷雾。
2.防治水稻三化螟时,防治枯心应在卵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苯吡唑类杀虫剂氟虫腈和有机磷类杀虫剂三唑磷加工而成。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本品对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以及稻飞虱等害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水稻3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高毒,故勿用于靠近蜂箱的稻田;严禁在非登记的蜜源植物上使用。
3.本品对虾、蟹和部分鱼类高毒,故严禁在养虾、蟹和鱼的稻田及邻近的稻田使用,并严禁将施用过本品的稻田水直接排入养虾、蟹、鱼的池塘。稻田施药后7天内,不得把田水排入河、湖、水渠和池塘等水源。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
5.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
6.严禁在池塘、水渠和河流中洗涤施用本品的药械。 |
中毒急救措施 | 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等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切勿吞服。如误服,不要引吐,并携此标签尽快就医。中毒处理应对症下药。可插入胃管洗胃,出现有机磷中毒症状可用阿托品解毒,苯巴比妥类药物可缓解氟虫腈中毒症状。
3.如发生中毒事故,请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以原包装置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加锁保存,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中应注意防雨防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