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发病初期开始每隔10-15天使用本品一次。 2. 稀释时一定要采用二次稀释,使药液均匀。 3.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二元复配杀菌剂,是低毒的内吸性杀菌剂。本品对由真菌引起的花生叶斑病害有明显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作物使用本品最多2次。 2. 本品在推荐剂量下对当茬作物和下茬作物较安全。 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硫酸铜等金属盐药剂等物质混合 使用。 5. 开启或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不能饮酒,作业时不能吸烟,作业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更换衣物。 6. 禁止孕妇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 如药液溅入口眼或皮肤,应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0分钟,并请医生治疗。 2. 如误服本品,应携带本标签及时送医院救治,用大量清水洗胃,再服用活性炭及阿托品,催吐。 3. 如吸入本品,应携带本标签及时送医院救治,用阿托品水溶液吸雾。 4. 中毒症状:本品尚未发现中毒症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日晒和雨淋,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时应小心轻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