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稻飞虱是迁飞性危害水稻的害虫,在稻丛下部刺吸汁液,使稻株丧失水分导致稻叶发黄,茎杆容易倒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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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作用机理为抑制昆虫几丁质合成和干扰新成代谢,致使害虫死亡。本品既有较强的速效性,又有较长的持效性,可用于防治水稻飞虱等同翅目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田水不要立即排出。
2. 本品不可与强酸性或强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本品易对白菜、萝卜、烟草、马铃薯和某些豆类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 放大。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