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
2、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呈均匀乳白液即可喷施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苹果树、棉花、柑橘树害虫、螨类具有较好效果,并且残效时间较长。本剂系黄袍色油状液体,易溶于水,可配制成适宜倍数的均匀乳白液。 |
注意事项 | 1、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剂对蚕毒性高,不可在蚕室、桑园附近使用。对鱼介类毒性也很强,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应在安全的地方用土掩埋。不要在养蜂区喷施。
3、安全间隔期:甘蓝3天、棉花14天、柑橘30天、苹果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4、在配制和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吸烟和饮食。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5、为延缓抗性产生,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 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大量时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配药时如不慎沾上药液,请速用肥皂水洗净。农药要严加保管,经口中毒不能催吐,大量吞服时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经皮肤中毒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并速携此标签就医诊治。喷药时要注意自我保护。如眼睛沾上药液,应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紧急援助咨询电话:021-62679090(24小时)。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密封,避免阳光直射,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保存。
2、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