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苗瘟病:插秧田,在插秧前一周,苗床喷雾。
叶瘟病:在将要发病或发病初期用药。
穗稻瘟病:在孕穗后 |
产品性能 |
本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持效期较长,抗雨水冲刷、药效较明显。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早稻14天,晚稻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早稻3次,晚稻2次。按照规定用量将本农药均匀喷洒。
2、不要同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药剂(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时须戴口罩和手套,以免吸进药液或皮肤接触大量药剂。
4、喷药后要用肥皂洗净脸、手和脚等露在外面的皮肤,并且要漱口。
5、将本剂放置安全地点,施药器械不得在水塘内洗涤,避免对藻类和鱼类的危害。
6、使用过的容器放置安全地点,对空包装物加以填埋或焚烧。
7、由于对水生物有一定影响,为此禁止在鱼、虾、蟹田及周围使用。
8、孕期或孕妇避免接触和使用此药。
9、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万一中毒时,立即脱下被污染的衣服,并用大量的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洗净被污染的皮肤。如溅到眼中时,立即用清水洗眼睛。误服时要漱口、喝水,严重时要携带此标签接受医生的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药剂应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的阴暗处添加防雨、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