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稻纵卷叶螟于初孵幼虫盛发期,每亩用本品70-80毫升,兑水均匀喷雾。2、一季水稻最多施药2次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的杀虫剂,具有杀幼虫活性,本品不具有内吸传导,但能迅速渗入叶片组织,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时,应戴防渗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施药时,应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带帽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勿将本品与碱性物质和铜制剂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三次,压烂后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他用。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施药后24小时内,请勿进入施药地块;如果进入施药地块,须穿防护服。7、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8、烟草、莴苣、瓜苗、杜鹃花、茶花、玫瑰花对本品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为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解毒剂的使用应遵医嘱。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