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种植前土壤熏蒸48小时,后通风7-10天。每个作物周期使用一次。
2、表中列出剂量范围,沙性土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气体熏蒸剂。该药渗透性受被熏蒸物表面、温度以及不同种类的害虫或同一种类不同生态等因素的影响,使用剂量需因环境变化而不同,这样才能达到以最低用量以获得最佳效果。 |
注意事项 | 1、在施药时,穿戴手套和橡胶靴;避免与皮肤和眼睛发生接触;施药后应立即脱掉所有的受污染衣服;施药时不能吃饭、喝水、吸烟。
3、应避免毒气泄漏。
4、本品对野生动物、土壤生物、鸟类及牲畜有害。
5、本品对鱼类有害,切勿将药剂或用过的容器污染鱼塘、水系和沟渠。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对人类高毒临界值为0.065mg/L空气。气体中等毒性有警戒剂。中毒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昏、视力模糊、腹痛、神经紊乱、惊厥等症状。
急救措施: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皮肤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
如误服有恶心并有呕吐,要注射单一成分的等渗盐。最好静脉注射复方氯化钠,如呕吐持续不止,而又不能进食,应静脉滴注葡萄糖。如以上方法仍不能止吐,则应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液中加硫酸阿托品。皮下注射柯拉明或安息香酸钠咖啡因以维持心脏功能。呼吸困难,要输氧,停止呼吸时要进行人工呼吸。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严禁放在居室内,并加锁保存。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同贮同运。应垂直存放,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