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杂草生长旺盛期,按亩需药量对水(10~20)升,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上。
·防除一年生杂草用药量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可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除。药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杀死。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一般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请不要误解和重复施药。
·本品遇土即失去活性,切勿用浊水稀释药剂,以免降低活性,影响药效。
·气候干旱时,杂草萎蔫,请酌情增加用药量和用水量。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65%时,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
·施药后3~4小时遇雨,可能会降低药效。
·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干旱、大风天气,将影响药效发挥。
·施药时,切勿将药液溅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稻田田埂喷施时,应加防护罩。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用过的容器或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
·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应保持在0℃以上,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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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