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猕猴桃:谢花后20-25天以稀释50-200倍的药液浸果或均匀喷果。2、黄瓜、甜瓜:在开雌花当天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属苯脲型植物细胞分裂素)。能促进植物细胞分裂,增加细胞数目,增大果实;促进授粉、授精,诱导单性结实(不授粉亦能座果/瓜),提高座果率;能克服花期、幼果期因低温、阴雨等天气使雌、雄花或幼果生长发育不良造成的不座果/瓜或化瓜的现象。 |
注意事项 | 1、为充分发挥本产品的特有功效,应及时疏穗、疏果;合理增施磷、钾、有机肥;保证充足的田间持水量。
2、用药的最适浓度因品种、气温而异。凡当地未用过此药的作物品种,应先试后用。切忌未经试用,擅自滥用。
3、凡浸、喷不均或浓度过大,易造成畸形等药害。
4、施药后6小时遇雨应补施。严禁高温烈日下用药,30℃以上禁用。
5、安全间隔期:猕猴桃30天,葡萄38天,枇杷38天,甜瓜14天,黄瓜5天,西瓜40天。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若沾有药剂,可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就医;中毒时,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种子、化肥、饲料、饮料等同储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