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稻飞虱1~2龄高峰期施药,喷雾要均匀,重点喷在植株中下部。
2、施药时田间保持浅水层2~3公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有机磷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混配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主要通过抑制害虫胆碱酯酶使害虫麻痹死亡。 |
注意事项 | [1] 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 本品在薯类作物上使用会产生药害;施用本品前后10天不能使用敌稗。
[3] 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5] 使用本品应戴保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清洗皮肤。
[6]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 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血压下降,呼吸困难,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
[2]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min,严重时须请眼科医生治疗。中毒或误服应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
[3] 急救措施: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和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处,并加锁。
[2] 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3]遇泄漏或燃烧时,使用砂土和灭火器处理并注意避免药液流入鱼塘和河流,装御时轻拿轻放。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