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注意均匀喷雾,视虫情发生情况,10-15天再施药一次。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沙蚕毒素与昆虫几丁质合成抑制剂的混配剂,对害虫具有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喷药时要不断搅匀药液,做到喷雾均匀。
3、严禁在蚕桑地区使用。本剂对棉花、烟草易产生药害,大豆、四季豆、马铃薯、白菜、萝卜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注意安全用药,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若误食,需及时催吐,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和运输时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