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类与拟除虫菊酯类复配的农药杀虫制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击倒力较强、杀虫速度较快,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限制使用农药,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瓜类、豆类对辛硫磷敏感,不宜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和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脸洗手。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主要原因,若判断为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若判断为氰戊菊酯中毒为主,无特效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