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小麦3~6叶期,禾本科杂草出齐苗(2.5~5叶期),背负式喷雾器每亩对水25~30升,或拖拉机 |
产品性能 | 本剂为小麦田苗后防除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的内吸选择性茎叶除草剂,施药期宽,可防除硬草、早熟禾、碱茅、棒头草、看麦娘、菵草、毒麦、多花黑麦草、野燕麦、蜡烛草、牛繁缕、荠菜等麦田多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草,对雀麦(野麦子)、节节麦、偃麦草等极恶性禾本科杂草也有较好控制效果。 |
注意事项 | 1.小麦整个生育期最多使用1次。 2.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某些春小麦和角质(强筋或硬质)型小麦品种(如扬麦158、豫麦18、济麦20等)对本剂敏感,使用前须先进行小范围安全性试验验证。本剂施用后有蹲苗作用,某些小麦品种可能出现黄化或矮化现象,小麦返青起身后黄化自然消失,可抑制小麦徒长倒伏。麦田套种下茬作物时,应于小麦起身拔节55天以后进行。 3.建议采用扇形雾喷头喷施,田间喷药量要均匀一致,严禁“草多处多喷”、重喷和漏喷。一般冬前使用为宜,原则上靶标杂草基本出齐苗后用药越早越好。冬季低温霜冻期、小麦起身拔节期、大雨前、低洼积水或遭受涝害、冻害、盐碱害、病害等胁迫的小麦田不宜施用。施用前后2天内不可大水漫灌麦田,以确保药效,避免药害。 4.不宜与2,4-滴混用,以免药害。本剂型制剂储藏后,常出现分层现象,使用前用力摇匀后配制药液,不影响药效。施药后2~4周杂草死亡。施用8小时后降雨一般不影响药效。 5.本剂对鱼等水生生物中等毒性,其包装等污染物宜作焚烧处理,禁止它用,避免其污染地表水、鱼塘和沟渠等。麦田处理4周内不可放牧或收割麦苗饲用。 6.本剂对眼睛有刺激和严重伤害风险,误用可能损害健康,应避免眼睛和身体直接接触。施用时应戴防护镜、口罩和手套,穿防护服,并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并速携此标签就医。如药液溅到皮肤,应马上脱掉污染物,立即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如皮肤有持续刺激感觉,请医生诊治。如误吞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引吐,避免呕吐物吸入肺部,并携本标签把患者送医院诊治。 2.治疗:对症支持治疗。应先洗胃,再用活性炭和硫酸钠处理,监测肝、肾、血红球数及呼吸和心脏功能,透析消除(强制碱利尿)。 3.如发生中毒事故,请立即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24小时咨询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应原包装置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加锁保存,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种子、肥料等其它产品同贮同运。储存温度宜在0~30℃,最高50℃。运输时轻搬轻放。 |
备注 | 原产地:德国;国内办事机构: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其它商标:两个图形商标的注册证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