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水稻插秧本田移栽后的3-6天(缓苗后)混成毒土15-20公斤/亩撒施。
施药时应避免漂移到邻近敏感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酰胺类芽前选择性除草剂,防除水稻移栽田一年生禾本科及部分阔叶杂草,如稗草、千金子、异型莎草、牛毛毡、鸭舌草、节节草、尖瓣花等。 |
注意事项 | [1]水稻移栽后施药要保持3-5厘米水层,维持5-7天(南方3-5天),然后按正常田间管理。[2]施药务求均匀,漏水田,病苗、弱苗不要使用。[3]本药对鱼类有毒,残药或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洒或池塘中。[4] 施药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防止药液溅入皮肤或眼睛。[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6]本品每个作物生长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轻度中毒表现头昏、心悸、胸闷、疲乏、流涎、恶心、多汗、手足发麻、肌束震颤,严重中毒出现抽搐、昏迷。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急救处理为洗胃导泻,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无特效解毒剂,须迅速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