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浅黄色或淡绿色松散固体无气味,干燥条件下稳定,易吸水分解放出磷化氢。磷化氢无色具有电石或大蒜异臭味,微溶于水,可溶于乙醇和乙醚,在空气中易燃,遇酸剧烈反应,触及王水时会爆炸和着火。磷化铝为熏蒸杀虫剂。 |
注意事项 | 1、操作时应严格遵守磷化铝熏蒸的有关法规和安全措施。
2、药桶应在室外开封,眼、脸勿对桶口。
3、万一着火,用干砂盖灭,或用干粉灭火器喷灭,严禁用水浇。
4、磷化氢对金、银、钢等金属有腐蚀性,需注意保护。
5、使用本品应带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施药后要及时更衣,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皮肤。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后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胸闷、恶心眩晕、无力、肌肉震颤、呼吸困难等。
经口引起中毒,出现口腔粘膜、喉部有烧灼感和糜烂、腹痛、腹泻、呕吐物,在暗处可见发光。由于吸入气体中毒者,应立即脱离中毒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并脱去污染的衣物,保温。口服中毒者应立即催吐和洗胃,用不0.1-0.5%硫酸酮溶液或者1:5000高锰酸钾溶液反复洗胃。然后用液体石蜡100-200毫升用导泻管注入胃中,再用硫酸镁导泻,禁用油类泻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安全之处。勿与食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严防与酸类或其它化学品接触。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