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菜青虫低龄幼虫盛发期,每亩用水20-50升稀释,均匀喷雾于叶片正反面,若预料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及熏蒸作用,持效性及速效性均较明显,对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2、对鱼、蜜蜂和家蚕有毒,水源区、蜜源作物花期、桑园及蚕室附近禁止使用。清洗喷药器械或弃置废料时,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3、装此药剂的容器不能利用装其它东西,应采取焚烧或者掩埋等方法,加以妥善处理。4、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溅及眼睛,皮肤和衣服。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该药剂。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全身不适,头痛、头昏、呕吐、抽搐、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呼吸困难等。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万一误饮应立即就医对症治疗,辛硫磷解毒药剂:阿托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4、本品易燃,远离火种、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