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棉铃虫卵孵盛期和低龄幼期起施药为佳,每亩对水30-50公斤常量喷雾。
2.本品易见光分解,田 |
产品性能 | 本品系由氯氰菊酯与辛硫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强烈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速度较快,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
3.本品鱼、蚕高毒,勿在桑树、鱼池附近使用。对蜜蜂、蚯蚓有毒,勿在花期及地下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痹、休克等。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中毒时,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按菊酯类、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救治方法处理,不能催吐。解毒剂为阿托品、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