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棉铃虫、菜青虫、美洲斑潜蝇宜在低龄幼虫期施药1~2次,间隔5~7天;防治柑桔潜叶蛾应于新梢长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能防治甘蓝多种作物上的多种害虫。 |
注意事项 | 1. 产品在菜豆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 产品在果菜类蔬菜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 产品在甘蓝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4. 产品在柑橘树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5. 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推荐安全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6.产品在荔枝树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7.产品在龙眼树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8.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9.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见象形图标识),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10.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对家蚕有毒,蚕室禁用,桑园附近慎用;对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期慎用。 11.本产品符合标签说明,请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否则,陶氏益农公司将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需业务和技术上的支持,请即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如果您要将本产品用于出口农产品,请参照相应进口国的相关标准使用。 12.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1.可能中毒症状:如按标签推荐防治方法使用,应该不会产生人类中毒症状。动物实验表明可能造成重度皮肤和眼刺激。过量接触可能产生典型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症状。 2.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持续15分钟。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3.误食∶请勿自行引吐,请即就医。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引吐。 4.皮肤沾附∶立刻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除去并清洗被溅及衣物。衣服清洗后方可再穿。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5.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请就医。 6.给医护人员的提示:该产品含有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若发生中毒,一般以有机磷农药而引起。中毒症状包括眩晕、恶心、呕吐、肠痉挛、腹泻、瞳孔收缩和呼吸困难。可静脉注射阿托品解毒。肟类化合物可能有疗效但不能替代阿托品。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并且避免吸入肺而产生毒性。辅助性治疗。医生应该对症治疗。如遇到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紧急情况,请立即拨打24小时热线电话寻求援助:(010) 6462 04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