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稻飞虱低龄若虫期和三化螟卵孵盛期施药,亩兑水40-60千克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 |
产品性能 | 本品由硝基亚甲基类吡虫啉与沙蚕毒素类杀虫单复配而成,为内吸广谱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作用,以及内吸传导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三化螟、飞虱。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棉花、烟草、某些豆类和马铃薯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误服: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并立即请医生诊治。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如呼吸困难或有不适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3、眼睛:以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请医生诊治。
4、皮肤:脱除受污染的衣物,并以碱性液体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3、禁止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混合贮存或运输。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