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仅用于加工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和其它场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1. 在操作时,包括开启装有本品的容器,倾倒和收集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尘口罩、橡胶手套及护目镜,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接触皮肤和眼睛;
2. 每次操作结束后,用肥皂洗净全身及防护用具;
3. 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避免本品污染河流、湖泊和其它水源;
4. 用过后的空包装禁止再次使用。本品的包装材料和废弃物,以有毒废弃物,送到相关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5. 本品不易燃烧,但万一所贮存环境着火,在戴有呼吸面具的情况下,穿戴全套防护用具,用二氧化碳或抗酒精泡沫剂进行相应扑灭;
6. 本品若发生泄漏,应在穿戴防护服的情况下将遗漏的产品收集起来,装在密闭的容器中,送到相关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7. 空包装应三次清洗并压烂或划破后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 基本建议:将患者转移出污染区,脱掉污染衣物,并安全处置;
2. 如不慎吸入,将患者至有新鲜空气的地方,并马上拨打求救电话;
3. 如不慎误食,要避免催吐,立即漱口,并马上就医;
4. 如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防护服,并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5. 如不慎接触眼睛,立即摘掉受污染的眼镜,并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和眼睑,至少15分钟。
6. 本品没有解毒剂;
7. 如发生中毒事故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 本品应以原包装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
2. 不能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和运输;
3.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加锁保存;
4. 存贮温度为0℃~28℃;
5. 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
6. 远离火源或热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