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建议在害虫低龄期时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15-20天;防治茶树茶毛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4.对蜜蜂、家蚕、鱼虾有毒,不可在桑园、蜂场、河流和湖泊附近使用,避免中毒。5.不可与强碱性物质混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可洗胃,不可催吐。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