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建议于棉花棉铃虫卵孵盛期施药,防效较好。
2.禁止在水田使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 |
产品性能 | 本品对光、热稳定,对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具触杀、胃毒作用。速效性较好,棉铃虫接触后立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停止危害作物。本品可上下传导至作物各部位,对棉花防治棉铃虫具有较好效果。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施药时需要做好防护设施,戴好口罩等,以免药液吸入和接触皮肤和眼睛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需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
4.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乏力、食欲不振、双手颤抖,肌肉跳动,心律不齐、呼吸困难,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经皮中毒症状为皮肤发红、发痒,严重的出现红疹、水疱。眼睛受农药侵入后表现结膜充血,疼痛、怕花、流泪、眼睑红肿。
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可接触。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