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稻飞虱应将药液对准稻株中下部均匀喷雾,须在低龄若虫盛发期用药,亩用本品制剂量10-2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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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1、烟碱类杀虫剂,活性较强,属典型神经性毒剂,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害虫快速麻痹死亡,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有很好的防治效果;
2、速效性较好,药效稳定,持效期较长;
3、对水稻飞虱有较好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该药对天敌毒性低,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如药液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殊解毒剂。也可拨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急救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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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