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2.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由吡虫啉和杀虫单复配而成的复合型杀虫剂。吡虫啉为硝基亚甲基类物质,是烟碱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使系统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杀虫单为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的类似物,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 |
注意事项 | 1.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2.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中毒早期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对眼睛有轻度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睛或接触皮肤,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至医院请医生诊治。医生应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以杀虫单中毒为主,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