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在施药时水层4-6厘米为宜,施药后保水10天左右,视害虫发生情况,可连续施药2-3次。 2、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由杀虫单原药配制而成。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用于防治水稻上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鱼、蜂有毒,对家蚕剧毒,使用时应特别小心,防止污染桑叶及蚕具等。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注意对周围蜂群影响。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地下水源地附近、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水体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
2、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3、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禁止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严重者可出现迷糊、恶心甚至昏迷的症状。一旦出现严重中毒的症状,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如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用水冲洗眼睛、皮肤。如中毒大量,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贮存时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贮存与运输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3、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 4、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严防潮湿与日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