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菜青虫卵孵化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1次,可连续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驱避作用,无内吸,熏蒸作用,有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2.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程,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3.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在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天敌有毒,注意勿污染环境。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及口罩,避免吸入药液,请勿在炎热天气施药。施药期间禁止进食、吸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请洗手、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或火源,不得与碱性物质、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