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稻飞虱发生初期亩用本品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复配杀虫剂,在水稻稻飞虱发生初期,能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 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0天;
2、本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使用时应注意避免对蜜蜂和家蚕的危害影 响,养蜂场、桑园和蚕室附近慎用,切勿喷洒到桑叶上;
3、本品对鸟和蚯蚓为中等毒性,应谨慎使用;
4. 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马铃薯也较敏感。5、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防护靴、手套和口罩,工作后及时清洗器械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避免药液和清洗水流入池塘、河流,以免污染水源和对水生物造成危害。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及时移到空气清新流通处;误食中毒应立即送医院治疗。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
2、搬运时轻拿轻放,运输时防止雨淋、高温。
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