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使用时期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小麦抽穗前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属于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内吸杀虫作用,兼有胃毒、触杀和拒食作用,对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杀虫剂产生抗药性的害虫也有较高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小麦21天,水稻14天,每个作物周期时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洗至少15分钟。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运时,严防潮湿、日晒,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