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于低龄若虫发生盛期用药,每亩按推荐剂量对水40-50公斤(手动喷雾)或20公斤(机动喷雾),喷雾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作用机理独特,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水稻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1、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要与碱性农药(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物质混用。
3、叶面喷雾时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时切勿吸烟和饮食,穿戴防护服、口罩、橡胶手套等,防止药液刺激眼睛、皮肤、避免口鼻吸入。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如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应立即带着本标签送医院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注意防中毒。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