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技术要求 | 施药最佳时期,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三龄幼虫前施药,每隔7-10天,一般1-3次即可获得良好防效。大风天 |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为菊酯类农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铃虫。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梨树上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2、本产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有毒,蜜源作物花期、鱼塘及蚕室桑园附近禁用。
4、开启包装物时要戴手套和面罩,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和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
5、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挪作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很少引 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 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措施: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食应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
5.本品易燃,注意防火。 |
| 备注 |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