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用于防治鳞翅目幼虫时应在初孵幼虫至低龄幼虫期施药。
2、喷药要均匀周到。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谱较广,药效较迅速,对光、热稳定,对某些害虫的卵具有杀伤作用,可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苹果桃小食心虫、茶树茶尺蠖和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在苹果树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在茶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按标签推荐使用对使用者安全,如因疏忽或误用而发生中毒现象 (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误服:用水漱口,并饮1-2杯清水,切勿催吐,对神智不清者勿喂食任何东西。
2.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
3.眼睛:用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以上。
4.皮肤:脱下污染衣物,并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和装卸时避免容器间碰撞,防雨防潮、轻卸轻放,容器切勿倒置。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