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仅用于小麦播种时沟施防治地下害虫。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3日内人畜禁止入内。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高毒有机磷杀虫剂,它有较强的胃毒、触杀、内吸、熏蒸作用。能有效防治小麦地下害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有效成分甲拌磷属限用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2、施药时不能直接用手接触药物。应穿戴好防护服、口罩、手套等,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本品必须专人专库严格保管,严禁与粮食及饲料等混合堆放。 4、对本品过敏以及受伤者不宜施药,施完药后,包装袋必须深埋,严禁它用。 5、用剩的药品可用塑料袋包好,挖土深埋,第二年可继续使用。 6、对蜜蜂,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 7、天敌放飞区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如有中毒者,应尽快就近送医院救治。可使用解磷定、阿托品按有机磷农药中毒进行治疗。误服立即引吐(清醒时)、洗胃、导泻。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57-4378777。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