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 本品应于蚜虫发生期防治,注意喷施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1-2次。 |
产品性能 | 本产品是吡啶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苹果树和小麦上的蚜虫。 |
注意事项 | 1. 本品由吡啶类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混配而成,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刺痛、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急救措施:
1、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
3、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不能催吐。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