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害虫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为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最好在顺风的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棉蚜和蔬菜菜青虫。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次数为3次。在防治棉花棉铃虫和蚜虫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产品对蜜蜂、家蚕和鱼类毒性较大,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家蚕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食物。施药后应及时洗手。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急救解毒方法:[1]无特殊解毒剂,按菊酯类解毒方法进行解毒。[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3]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和干燥库房。
2、贮运时,严防日晒和潮湿、不能与种子、食物和饲料混放,避免与眼睛和皮肤接触、防止从口鼻吸入。
3、远离儿童,并加锁。 |
备注 | 施药方法;喷雾。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