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适用于水稻,施药时应选择晴好天气,田间要有浅水层3-5厘米,保水一周左右;
2、在水稻螟虫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沙蚕毒素类杀虫剂,进入昆虫体内迅速转化为沙蚕素或二氢沙蚕毒素,为乙酰胆碱竞争性抑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和内吸传导作用,对鳞翅目害虫二化螟的幼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有一定的拒食和杀卵等作用,施用本品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和三化螟,既杀虫又杀卵。 |
注意事项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0天;
2、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3、本品易吸潮结块但易溶于水,使用不影响药效;
4、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5、本品对大豆、棉花、蚕桑、烟草、马铃薯等有轻微药害,勿用;
6、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
急救措施: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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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