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蔬菜菜青虫3龄幼虫始发期施药。
2、本品应于烟青虫卵孵盛期或幼虫3龄前施药。
3、大 |
产品性能 | 本品生物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蔬菜、烟草上的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 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并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