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在水稻二化螟幼虫孵化后至3龄幼虫期、水稻飞虱若虫期施药效果最佳,虫龄大时可适当增加用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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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 本品采用烟碱类杀虫剂吡虫啉和杀虫单复配而成的水稻总体防治药剂。具有一药多治,药效较快,可同时防治水稻多种害虫,尤其对螟虫和飞虱的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内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对马铃薯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如中毒用碱性液
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
能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