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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吡·井·杀虫单(pd20040803)详细信息
首次批准日期
2019/12/21
总有效成分含量
44%
吡·井·杀虫单pd20040803有效成分信息
吡·井·杀虫单用药量信息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100-12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病虫害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根据水稻病虫害发生危害规律而研制的杀虫药剂,具有内吸、胃毒、触杀等作用,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二化螟、纹枯病。
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3.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由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4.空容器不可挪作它用,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5、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或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杀虫单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2、喷雾时人应在上风,不慎吸入者,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切勿吞服,如误服,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同贮同运。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