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在螟虫低龄幼虫发生期或卵孵化期、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喷雾在水稻中上部,兑水50公斤/亩。大风天或预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根据水稻病虫害发生危害规律而研制的复配杀虫药剂,具有内吸、胃毒、触杀等作用,是水稻防治虫害较好的药剂。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4、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6、棉花、烟草、马铃薯、某些豆类等对杀虫单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中毒急救措施 |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无特殊解毒药,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4、远离火种、火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