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始见病斑时施药,视病害发生程度隔7—10天再用药一次。不宜随意加大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预防、铲除、治疗和熏蒸性杀菌剂,通过破坏病原细胞分裂和抑制菌丝生长杀菌、阻止病菌扩展。药剂能在植物表面形成保护膜,能防治为害植株活体及残存于死亡植株上的赤霉病、锈病。 |
注意事项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粉喷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黄瓜、马铃薯、桃、李、葡萄等敏感,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5.不要用于拌种处理,不宜在瓜果菜幼苗期施用。
6. 在小麦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50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本品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中毒急救: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中毒,携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以免误服。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