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在水稻飞虱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 |
注意事项 | 1. 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 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
该原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2、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
(2)若药液溅入眼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就医。
(3)吸入时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视情况就医。
(4)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送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中注意防火。远离火源或热源。
3、应存放在儿童和无关人员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