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期应在二化螟卵孵化盛期或稻飞虱若虫期对水喷雾,亩对水量水稻前期30-40公斤,中后期40-5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复配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 |
注意事项 | 1、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蚕桑、棉花、烟草易产生药害,对大豆、马铃薯敏感,防止飘移产生药害;
3、本品易吸潮,易结块,但易溶于水,不影响药效;
4、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
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手套、口罩和胶鞋,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等。
急救措施: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置于儿童无法接触之处,并加锁保管。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运输时要防止日晒、雨淋,远离火源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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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