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本品防治水稻稻飞虱在低龄幼虫期施药,防治水稻螟虫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每亩使用本品42-49克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吡虫啉和杀虫单的复配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和螟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天数(安全间隔期)为20天,
2、施药时应戴防风镜和防渗手套,穿防护服,避免药液接触皮肤。施药后应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3、本品对家蚕高毒,对蜜蜂有毒,施药时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免蜂源植物开花期使用。蚕桑地区禁用。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使用过的包装物不要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内妇女不宜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出现头昏、恶心、呕吐。
2、中毒急救: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通风处。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大量沾附,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如不慎误服,可洗胃,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宜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中,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运输过程中不得有破损或泄漏。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