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于害虫幼虫盛发期第一次施药,施药间隔期7-10天。使用时,兑水均匀喷雾。
2、本品对棉花、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吡虫啉和杀虫单的混剂,可以防治水稻上的稻飞虱、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水稻每个生长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强碱、强酸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鱼塘中。包装物要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
4、施药时要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喝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表现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急救措施:眼睛接触药剂,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药剂,用肥皂水冲洗皮肤;若不慎吸入药剂,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服,携带此标签去医院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