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应掌握在卷叶螟和二化螟卵孵化高峰至2龄幼高峰期对水均匀透彻喷雾。
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及内吸作用,阻碍害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使害虫神经麻痹而死亡。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和稻纵卷叶螟。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3、本品对蚕毒性高,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和蜜源作物花期,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工具。
4、棉花、烟草、马铃薯、某些豆类等对杀虫单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禁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