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期、小麦扬花至灌浆初期施药,应喷雾均匀。
2、本品对作物较安全,水稻、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低毒的硝基甲基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等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飞虱、小麦蚜虫等。 |
注意事项 | 1、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水稻20天、小麦14天。2、本品为低毒类农药,喷药时须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粉及药液,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忌孕妇喷洒施药。3、在推荐计量下使用安全,能和多数农药或肥料混用。
4、本品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江、河、湖泊中,施药器械应用清水洗净后倒入施药的庄稼地中。 |
中毒急救措施 | 1、中毒症状:对皮肤无刺激作用,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3、如溅入眼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如发生中毒,可出现类似尼古丁中毒症状,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治疗时,要频繁测量血压和脉搏,可采用呼吸和心脏加压等辅助措施;洗胃和盐水轻度腹泻有利于从体内排出;中毒期间不得饮用酒精饮料和奶制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晒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时贮运;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