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稻飞虱若虫盛发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由杀虫剂吡虫啉和水稻常用杀虫剂杀虫单复配而成药效较好的杀虫制剂,兼具胃毒、触杀多重作用,对水稻稻飞虱等害虫有较好的防治作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对棉花、烟草和某些豆类易产生药害 ,马铃薯也较敏感。 3、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4、安全间隔期20天。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如若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救治。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 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