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防治螟虫和棉铃虫,应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开始用药;防治稻水象甲,应在低龄幼虫期开始用药。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水象甲和棉花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防止漂移而产生药害。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
6、使用完毕后,应用清水将施药器械清洗干净,严禁在池塘、渠
道和河流中洗涤使用过本品的药械,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液密封后储存在安全的地方。(见储运方法)
7、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
8、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 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