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宜在水稻螟虫低龄幼虫期、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使用时应先对兑水稀释后均匀喷雾。
2.本品对棉花、 |
产品性能 | 本品为复配杀虫剂,具有内吸、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水稻防治纵卷叶螟、二化螟、飞虱和三化螟,一次施药多虫兼治,药效稳定,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对家蚕有毒,使用时应特别注意,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3.本品不能与强酸、强碱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该药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放大。
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发生中毒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