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技术要求 | 1、施药时间为害虫若虫盛发期,效果最佳。
2、不宜在阳光下喷雾, 以免降低药效。
3、喷雾均匀, |
产品性能 | 本品是一种拟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并对害虫兼有触杀、胃毒作用。在昆虫体内的作用点是昆虫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从而干扰害虫运动中枢神经系统的正常功能而导致害虫死亡。本品持效期较长,无交互抗性,在正常使用技术下,对作物相对安全,适用于防治飞虱、蚜虫等刺吸式口器的害虫。 |
注意事项 | 1、施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并按说明使用。
2、本品为非易燃、易爆、易腐蚀药品。
3、施用时要穿戴防护手套、口罩等用具,避免眼睛、皮肤与药剂直接接触。使用后用肥皂和水洗净。
4、产品安全间隔期水稻、十字花科蔬菜上为7天,小麦上为20天,水稻上为21天,梨树上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均为2次。
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1、本品低毒,中毒症状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还会出现痉挛。
2、药剂濺入眼睛,就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3、如不慎中毒,应携带此标签送医院治疗。目前尚无特殊解毒药,洗胃和盐水轻度腹泻利于体内排出有毒成分;不要饮用含酒精饮料和奶制品,以免加重病情。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防雨处。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混放,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
备注 | |
质量保证期 | 2年 |